全国“一张网”,省级管网必不可少。2021年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提出推进省级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加快省级管网与国家管网融合发展。2020年迎峰度冬天然气保供结束后,国家管网集团就将省级管网融合列入了重点工作清单。 要推进省级管网融合,打破地方数十年构建的省内市场格局势在必行。而全国省级管网主体多,情况差异大,融合难度不小于整合国家油气主干管网。国家管网集团在融合省网的改革中面临怎样的机遇与挑战?新一轮省级管网融合,地方又有怎样的权衡?省级管网融合能否解决地方天然气发展过程中的核心问题?
地方考量
尽管在沿海重点省份管网融合取得进展,但要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推动“一张网”,甚至覆盖至城市燃气门站,仍然充满挑战。
不少地方对于是否融入国家管网,仍有不同看法。一些地方认为,直接融入国家管网,管道建设任务转移,轻松简便。还有一些地方认为,需要仔细研究分析利弊,选择最优的融合路径,实现利益最大化。
eo采访了多位地方政府和省网人士了解到,地方期盼融合之后能够解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诉求:
支持保供。天然气保供关乎民生,是地方需履行的重要责任。随着省级管网融入国家管网,地方普遍要求国家管网集团在资源调运方面给予支持,保障油气安全供应。
提升管道普及率。油气管道基础设施建设是地区经济与社会生产生活发展的基本要求,绝大多数地方希望管网融合后,在国家管网的帮助下,能够将管道设施进一步延伸到偏远县(市),提高天然气的普及率。
明确管道安全管理责任。管道安全是管道运行的基础,伴随着省级管网融合,省内管道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或将一并转移。
降低省内管输价格,惠及终端市场。于地方而言,这是能够获得的最现实的改革红利。
不过,也有一些地方坦言,地方将保供责任完全压注在国家管网集团上并不现实。国家管网集团只负责建设、调度,不参与资源配置,资源仍由上下游对接签订购销合同,在天然气保供方面也仅承担应急保供的职能。此外,管道运营安全,地方作为属地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些地方则担心国家管网集团管道建设能力不足的问题。目前来看,无论是国家主干线,还是省级管网支干线,抑或“县县通”工程,国家管网承担的建设任务繁重。未来,如何组织与发动各种资本力量参与管道建设将是一大考验。
事实上,自国家管网集团成立以来,管道建设推进速度颇快。2021年4月13日,国家管网蒙西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一期工程开工。川气东送二线(川渝鄂)、西三线中段(中卫-吉安)管道也或于2021年开工建设。
2020年10月31日召开的“2020年全球能源转型高层论坛”上,国家管网集团副总经理刘中云介绍,管网公司初步规划要兴建油气管道超过2.5万公里,预计2025年总里程超过12万公里;天然气管网要建成四大通道,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建成供应双通道,地级市覆盖率要超过90%,县级行政单位覆盖率达到85%。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合理的管输费率激励下,国家管网公司有动力加大管道建设力度,这也是成立国家管网公司的初衷之一。
根据本地情况,地方诉求各有差异,比如山西等资源型省区,希望融入国家管网能够促进夏季的煤层气消纳等。
此外,各地管道情况不同,融合难度也不一样。2019年,陕西省重组了延长石油和陕西燃气集团,陕西燃气集团成为陕西延长石油的控股子公司,由此实现了油气勘探开发与长输管道、城市燃气等终端市场的一体化发展。
近年来,山西也在不断整合省内燃气产业。2019年,山西重组成立了煤层气产业发展平台山西燃气集团。2020年9月,又推动省内燃气上中下游全产业链一体化整合,重组成立了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完成后的华新燃气成为山西省上游煤层气资源利用度最高、抽采能力最强,中游管网里程最长、储气调峰能力最优,下游市场份额最大、技术配套最完善的省属唯一燃气市场主体。华新燃气拥有天然气(煤成气)长输管线6500余公里,占省级管网总里程的95%,输气能力达到300亿方/年,形成了“三纵十五横”较为完善的天然气(煤成气)管网格局。“管道是华新燃气最核心最优质的资产,众多业务板块对管道依赖严重。如果失去省内管网控股权,华新或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山西省内天然气市场人士分析道。
另一种思路
除了控股,参股省网也是重要的融合方式。中国油气智库联盟专家刘满平认为,省级管网公司将会以“两大类型,四种形式”融入国家管网公司,未来省级管网将分为国家管网公司控股,国家管网公司参股但不控股,以及无国家管网公司股份、单独存在三种类型。
“全部融入”即省级管网公司全部并入国家管网集团。“全部融入”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在省级管网公司中所持股权,全部纳入国家管网公司”;另一种则是国家管网公司通过资产划转、直接收购等方式,将省级管网公司全部纳入,变成其省级分公司,或以此为基础重新组建的省级管网分公司。
“部分融入”即省级管网公司作为法人单位单独存在,但管网规划、运行、调度等由国家管网。“部分融入”可以分为省级管网公司单独存在,国家管网公司参股但不控股;以及省级管网公司完全由地方政府或其他资本所有,国家管网公司不占股份。
“目前来看,全部融入的省级管网会越来越多,单独存在的会越来越少。”刘满平说。
一些待融合的地方将湖北这类“部分融入”的方式作为重要参考。
2020年10月28日,湖北省天然气发展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北能源集团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分立重组的公告》。公告提及,为响应国家政策,根据国家油气体制改革整体安排,分离天然气管道与销售业务,其中,原中石化持有的天然气管道业务股权出让给国家管网公司,保留天然气销售业务继续与中石化合作。
根据公告,湖北省天然气公司则保留管道资产51%的股比,国家管网公司将持有49%的股权,在全国“一张网”背景下,管网统一规划,同时,在国家管网公司的支持和统一调配下,进一步拓展省内管道。
湖北省能源集团披露:“分立重组后,公司所持天然气管道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的持股比例及核算方式不变,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天然气板块业务整体经营规模不受影响,公司承担的湖北省天然气资源调控平台作用不会改变。”
管道资产的股权划转或为湖北省网与国家管网融合的第一步。据悉,目前湖北省政府仍在与国家管网就省级管网融合接洽,具体的融合方案有待进一步确定。
有熟悉天然气管道从业人士告诉eo,经营权的归属在省级管道三权(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中最受关注。管道经营权包括管道生产运行和调度的权利等。而所有权对经营权的影响较大。所有权一般由股比决定,所占股比越大,相应的话语权也越大。因此,国家管网公司在推进省级管网融合过程中,往往提出控股来争取经营权。
湖北则提供了省级管网“部分融入”的初样,即地方仍保留对管道的控股权,但管道调配权上交,规划等由国家管网公司统一制定,省级管网实现所有权和运营权分离。
表2已落定融合地区的省网运营方式
eo根据公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