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快储能新闻
太阳能光伏网

储能装机达到 100MW/200MWh 以上!浙江省义乌市用户侧储能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北极星储能网讯:9月23日,浙江省义乌市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1〕280号)、《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义乌市新能源产业科学、规范、有序发展,拟定了《关于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和加快区域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总体部署和能源“双控”工作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光伏等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运营,合理配建储能,推进虚拟电厂(可中断负荷资源库)建设,推广储能置换配额交易(共享储能)商业模式,规范企业能效治理,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水平,降低碳排放,促进清洁能源全消纳和高效利用。

“十四五”末实现义乌全域所有用能数据感知归集,光伏装机容量达到50万kWp以上,储能装机达到100MW/200MWh以上,可中断负荷资源库达到50MW以上。

国网义乌市供电公司依据《义乌市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各镇街编制的辖区内光伏安装资源规划,对拟备案项目出具接入意见。同时应强化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光伏接入和服务能力。光伏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0%以上配建储能系统,储能系统配建可自建或采用储能置换配额交易(共享储能)模式。用户侧储能系统管理按《义乌市用户侧储能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国网义乌市供电公司制定相应用户侧储能系统布局、并网、运维技术指导性文件,简化工作流程,在用户侧储能系统并网申请、备案核准、调试验收、结算等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开展可中断负荷资源库建设,提升负荷侧的调节能力。鼓励新建企业配电设计时可中断负荷(空调、照明、非流水线生产设备等)资源达到供电容量的10%以上,并具备远程集中调控的功能;亩产效益评价为C、D类的企业达到实际用电容量的50%以上。可中断负荷容量可用储能系统容量替代,替代储能系统可自建或采用储能置换配额交易(共享储能)模式。储能系统替代了可中断负荷,不可参与光伏配建储能置换交易。 。

建立组织协调机制,由发改局,自规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建设局、交通局、科技局、行政执法局、各镇街、供电公司、数管中心等成立源网荷储建设工作小组,强化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建设,具体管理业务由发改局会同供电公司开展。接受电网统筹调度的储能系统按照峰段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25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两年;已参与储能置换交易的储能系统不再享受此补贴,已享受实际放电量补贴的储能系统不得参与储能置换交易。储能系统优先参与(小时、秒级响应)需求侧响应,签订需求侧响应合同的,按照储能系统容量每年给与储能运营主体6元/千瓦的补贴,在需求侧响应期间成功响应的按照响应期间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4元/千瓦时的补贴。鼓励构建市域内循环光伏产业发展体系,有效降低产品运输和运维成本,保证光伏产品供应,促进光伏产业链延伸。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开发“光伏贷”、“储能贷”等绿色信贷品种,推动绿色信贷年均增速高于20%,为新能源建设项目提供支撑。

最新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