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市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原文见文末),在储能方面提出,鼓励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按一定比例配套4小时以上储能装置。支持光伏等新能源与储能设施融合发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装机容量1兆瓦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并网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累计最高500万元。
此前2022年8月10日,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曾发布过一项储能补贴,政策提出,对实际投运的新建储能项目,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使用单位一次性补贴0.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50万元。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区外的新建储能项目投资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上限25万元。
另外9月江苏另一地也出台了储能补贴,南京江宁开发区支持先进储能项目示范应用,对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储能项目,自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kWh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据北极星储能网统计,目前,全国已出台78项政策给予新型储能产业补贴,从地区上看,浙江、广东、江苏等地出台政策最多,补贴力度较大。从补贴方式来看,各地主要按照储能放电量、充电量、项目投资额、容量补贴以及参与需求侧响应等方式进行补贴。
补贴力度最大的是江苏南京吴江区,放电量补贴达到0.9元/kWh。全国各地区放电量补贴在0.2元/kWh-0.9元/kWh左右。
实际上,不论是按投资额还是容量、放电量补贴,都不是可持续性的政策,并不能作为储能经济性的保证,到了实际运营阶段还需要与当地电价政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相结合来看。